本公司董事會訂有「誠信經營守則」、「道德行為準則」、「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」,以規範不誠信風險之營業活動之防範措施,並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或不當行為,以落實誠信經營,其執行情形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。
本公司之「誠信經營守則」,禁止不誠信行為規範的對象包括董事、經理人、受僱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,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,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、承諾、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,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、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,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。其利益係指任何有價值之事物,包括任何形式或名義之金錢、餽贈、佣金、職位、服務、優待、回扣等。
本公司之「工作規則」,明訂員工不得利用職務上之關係或私自接受他人不當之禮品、餽贈、邀宴或或任何名義之捐贈,透過原則與制度之建立,確實防範不誠信行為發生之可能性,降低風險。
為確保誠信經營之實踐,除經由稽核室定期稽核法令與內部制度遵循情形,並設有申訴管道供內部及外部利害關係人聯繫,且會迅速回應,以期改善營運缺失、確保服務品質,建立公司和利害關係人間良好互動。